沧州限号查询系统(沧州限行尾号是多少)

沧州限号查询系统(沧州限行尾号是多少)

禁限行时间

2019年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实施非营运车辆(含外埠车辆)尾号禁限行措施,禁限行取消或调整另行通告。

禁限行区域

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任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机动车2个尾号禁限行的通告

任政告〔2019〕1号

为进一步减轻市区交通压力,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按照沧州市大气指挥中心统一安排,自2019年起1月3起,任丘市启动机动车2个尾号禁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

2019年1月3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和外地车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禁限行区域

106国道以东、津保南绕城线以北、工业东道和京九铁路以西、北海路(106国道—工业东道,原106国道收费站南100米东西道路)以南合围区域内道路,不含106国道、津保南绕城线、工业东道、北海路。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2019年河间首轮限行来啦!

限行措施

自2019年1月3日至4日,每天7:00—20:00,市区实行非营运车辆(含外埠车辆)尾号禁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限行两个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2019年1月7日起对机动车(含外埠车辆)限行尾号进行轮换。轮换后,星期一至星期五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明天(1月3日)

河间机动车限行尾号5和0

限行区域

诗经路、瀛西街、瀛南路、齐会大街(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河间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区道路实行两个尾号禁限行的

通 告

1月2日,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自1月3日开始市区道路采取车辆两个尾号限行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措施

为方便出行,限行措施和北京保持一致,自2019年1月3日至4日,每天7:00—20:00,市区实行非营运车辆(含外埠车辆)尾号禁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限行两个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2019年1月7日起对机动车(含外埠车辆)限行尾号进行轮换。轮换后,星期一至星期五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其他不变。

二、禁限行区域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属于禁限行车辆。

特此通告。

河间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青县1月3日机动车限行尾号提醒

2019年1月3日

(星期四)

限行尾号:5和0

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

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禁限行区域:城区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沧州市气象、环保部门与驻沧攻关小组联合会商,预计1月2日至4日受温度回升和偏南气流影响,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我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重度污染。为减轻重污染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政办传〔2019〕1号)文件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我市于1月2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提示↓↓↓

周一 限行2和7

周二 限行3和8

周三 限行4和9

周四 限行5和0

周五 限行1和6

车牌照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

泊头

根据《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的通知要求, 泊头市决定于1月2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主城区实行交通管控措施,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每天限行两个车牌尾号(含外地牌照),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吴桥

1月3日星期四

(7时—20时)

限行尾号:0和5

2019年1月3日起,每日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实施非营运车辆(含外阜车辆)尾号禁限行措施,禁限行取消或调整另行通知。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20时)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0和5、1和6,周六日不限,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含外埠车辆。

限行范围:黄河路(不含)以南,东环路(不含)以西,钱塘江路(不含)以北,104国道(不含)以东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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