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头寸管理(能增加银行资金头寸的有)

来源:温州日报-瓯网

银行头寸管理(能增加银行资金头寸的有)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农商银行”或“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清农商银行2020年度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分为基本情况简介、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法人治理情况、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第一章 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全称: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乐清农商银行)

二、法定英文名称:Zhejiang Yueqi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mpany Limited(简称:Yueqing Rural Commercial Bank或YRCB)

三、法定代表人:高剑飞

四、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号

五、邮政编码:325600

六、联系电话:0577-61510790

七、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八、信息披露途径:本报告在《温州日报》上予以披露;

九、本行其他有关资料

注册登记机构: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91330300712576278B

金融许可证号:B0451H233030001

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

一、报表信息披露

2020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见资产负债表(见表1)、利润表(见表2)、现金流量表(见表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表4)。

二、会计报表附注

1.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本行不存在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参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3号《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本行的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重大关联方交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00%以上或者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00%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

3.资本充足状况 (万元,%)

本行2020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经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报告记载“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乐清农商银行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基本经营情况

2020年末,全行资产总额712.89亿元,比年初增加116.47亿元,增幅19.53%;负债总额637.70亿元,比年初增加107.69亿元 ,增幅20.32%;所有者权益总额75.20亿元,比年初增加8.78亿元,增幅13.22%。

(二)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0年度本行实现财务总收入38.48亿元,同比增加4.84亿元,增幅14.38%;利润总额13.88亿元,同比增加0.07亿元,增幅0.54%;净利润11.10亿元,同比增加0.69亿元,增幅6.66%。2020年度资产利润率为1.70%,资本利润率15.68%。

根据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结果,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100.05万元;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0000万元;

3.向股东分配利润,以2020年度末本行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共计21505.93万元;

4.剩余未分配利润68394.55万元结转并入历年未分配利润,开展历年积累转增资本,采用未分配利润转增的方式,实行每10股送3股(税后)。

第三章 风险管理状况

一、信用风险管理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和管理层审慎管理信用风险暴露,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面对外部形势变化,明确客户准入标准,创新风险管理模式,强化资产质量管理,确保信用风险可控。(一)资产规模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12月末,本行年末本行资产总额712.89亿元,比上季增30.11亿,比年初增116.48亿元,增幅19.53%;其中信贷资产占总资产比例58.88%,较年初增4.01个百分点。(二)不良攻坚成效显著。本年度持续开展不良清收专项活动,清收历年不良贷款1.05亿元,比去年多清收0.41亿元,增幅达64%。(三)不良核销力度加大。根据温州银保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加大资本补充工作的通知》要求,本行已充分做足不良贷款处置计划,切实加大处置力度,截至2020年末共核销不良贷款2亿,全年做到了应核尽核、应处尽处,全力压降不良包袱。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状况

2020年,本行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业务管理需要,通过健全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流程,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全行流动性总体表现充裕。截至2020年末,本行流动性比率47.85%,人民币超额备付率3.42%,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775.9%。

(一)健全流动性风险指标管理。本行修订并通过《乐清农商银行2020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确定全年流动性风险限额指标。并与监管机构充分沟通,合理设定2020年流动性分层预警和差异化监管指标,提高流动性风险指标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本行通过数字管理平台手机APP,实现对清算资金监控的线上化和移动化,提高头寸管理能力。优化电子银行大额交易额度审批和资金调拨管理流程,填补流动性全过程管理的空白点。关注现有优质流动性资产的储备情况,开展多情景下融资能力的评估测算,确保流动性安全。针对今年出现的疫情居家办公等特殊情境,及时补充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情景库,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三)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本行按照审慎原则,运用情景分析法实施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并通过流动性压力测试结果来评估流动性风险应对能力。本行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本行流动性状况的自身流动性风险因素及市场流动性风险因素,结合本行业务特点、复杂程度,并针对流动性风险集中的产品、业务设定压力情景。2020年,本行通过开展压力测试,得出以下结论:本行流动性整体情况良好,流动性储备充足,流动性处于风险可控状态,应对计划能及时、充分化解风险。

三、市场风险管理状况

本行制定了《乐清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乐农商银(2018)216号),明确了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董事会和管理层加强风险监测和限额管理,强化业务准入机制建设,厘清人员及岗位职责,确保市场风险总体合理可控。

(一)利率风险管控方面。2020年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对投资品种进行账户调整,交易性账户中同业存单余额下降较快,交易性账户风险大幅下降。同时通过每日监控交易账户整体风险价值、压力测试和敞口限额、跟踪交易台和交易员各类限额执行情况,不断提升市场风险识别能力;银行账户方面,主要通过利率重定价缺口分析来管理银行账户所承受的利率风险,并通过计量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的影响进行敏感度分析,通过加强资金投资业务的准入政策和尽职调查,细化各类投资标准,完善限额管理,来强化对利率风险的管控。

(二)汇率风险管控方面。本行大部分业务以人民币进行,此外美元、港币和少量其他外币业务。本行大部分的外币业务以美元进行,本行尽可能按日通过外汇交易中心将代客结售汇资金头寸实时平仓,以此降低风险概率。本行外汇业务总体规模较小,截至2020年末,外汇风险敞口1989.06万元,较年初上升138.85万元,外汇汇率风险较低。

四、操作风险管理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一)案防工作严阵以待。一是专项排查整改到位。今年是检查大年,本行开展了案防重点领域排查、关联交易排查、员工风险行为排查,共查处26类问题,处罚83人,其中经济处罚81人合计处罚金额9.17万元,行政处分2人。二是合规管理落实到位。在全行范围内开展案防制度系列学习会2期,组织全行员工通过晨会、夕会、例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夯实案防基础。组织民法典专题“法治大讲堂”和“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视频讲座,形成浓厚的合规理念学习氛围。11月20日-23日,本行在自行研发的小程序上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合规知识测试。

(二)纪检监察稳中求进。一是实施员工网格化管理。制定《乐清农商银行员工网格化管理办法》,根据“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模式,实现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员工日常行为管理体系。二是开展员工与客户资金往来类型调研。对员工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的类型进行梳理,共提出11种类型,其中5种类型应认定为禁止性要求。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本行开展纠四风、动态排查月、约谈、外单位查证等专项排查,对苗头性行为进行提醒,防微杜渐,坚决杜绝微小腐败的发生。四是召开联席会议。多方联动对各条线日常工作与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有效措施。

(三)筑牢安全保障防线。一是有序开展非现场检查。2020年年初本行主要开展非现场安全检查,对辖内各网点各项保安制度执行情况、安邦人员交接期间是否测温、是否对钱箱进行消毒、营业场人员是否配带口罩、营业场人员是否太密集, 营业终了营业场所是否消毒等情况进行远程监控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二是深入开展节日安全大检查。本行开展了五一、国庆、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 着重根据《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标准,对各网点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技防设施管理使用、消防及用电安全、安保台账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与演练、安保管理软件运行(电子台账)及监控中心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等进行全面常规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四)人力管理严格落实。一是落实人事四项制度。截至年末,员工岗位轮动283人,通过人事系统数据提前预警,及时轮换管理,做到及时、有效监督落实;排查在岗员工亲属关系,现有员工互为亲属关系172人次,其中配偶关系52对,直系血亲关系8对,应回避的均已执行回避。二是规范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对员工因私出国境实行公安部门报备管理,已报备数804人,做到了“应备尽备”;按规定流程审批员工出国(境),今年申办4人出国(境);对员工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专人保管,做到了规范有序。三是强化外包人员管理。将外包人员行为管理参照本行员工规范管理,签署行为自律承诺书;加强规章制度的培训力度,分析讲解存在的风险点,进一步明晰违规界线和责任追究,规范外包人员从业行为管理。

(五)反洗钱工作持续加码。一是完善反洗钱管理制度。根据检查意见,12月份修订《乐清农商银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操作规程》、《乐清农商银行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部室反洗钱工作的责任。二是强化反洗钱日常管理。下发《关于加强对公账户交易监测的风险提示》、《关于银行卡、网银挂失等业务的风险提示》等6份管理风险提示。上报可疑高风险客户提示函共8份。三是加强反洗钱宣传培训。全年共开展3次反洗钱专题培训,内容包括可疑交易实务分析及反恐法律知识。四是规范反洗钱操作流程。深入研究反洗钱协查报规范,确保案例分析全面性。全年核查异常交易11580份,其中上报276份。形成重点可疑交易报告6份,被乐清市公安局立案5个,侦破一个洗钱案并已判决。及时总结关联线索,加强客户交易回溯性监测管理。

(六)内审监督全面覆盖。一是审计重点突出。本行内审从项目方向到作业管理,紧紧围绕“人员风险与机制短板”两个重点,一方面严盯嫌疑数据与问题业务背后“人”的风险因素,另一方面聚焦各条线在管理机制与流程设置上的薄弱环节,力求为管理提升贡献精准意见。二是专项审计高效。本行内审年内对大额贷款合规管理、员工行为风险、小贷风险数据、资金理财业务、以及呆账核销管理、反洗钱管理等领域开展了现场或非现场专项审计。三是整改问责到位。针对发现的问题业务与机制短板,共向被审计机构下发了95份整改通知书,向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发送了《审计管理建议书》10份共23条建议,提出的包括大小额贷款的区别化调查佐证管理、抵押贷款调查与留痕管理、不良贷款处置的时效督促、岗位轮换后的贷款责任移交管理、外包人员行为规范管理等机制短板的风险提示与管理建议,通报批评1人,经济处罚57人次53800元。

第四章 法人治理状况

一、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2018年转增后股本总额为1,433,728,859元。2020年注册资本无变动。

二、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本总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有股东3446名,股本总额1,433,728,859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1.职工股统计口径按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文(财金[2010]97号)的规定执行;

2.本行股份均为非上市流通股份;

3.2020年度共发生股权变更91笔(含转让、继承、司法拍卖等)。截至报告期,本行股权已托管。

(二)最大十名股东及其变动情况

(三)主要股东情况

1.合并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情况。

合并持股比例5%以上法人大股东共计4家,分别为:浙江华虹电器有限公司、钻宝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市轻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4家公司持股总额均为7215万元,持股比例均为5.0323%。

(四)质押股权涉及司法拍卖情况

2020年度,本行被质押股权均未涉及司法拍卖。

(五)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六)主要股东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主要股东关联方除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还存在其他关联方。浙江华虹电器有限公司有浙江华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佰轩贸易有限公司、乐清市乐虹制衣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方。钻宝电子有限公司有宣恩泛得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东禾置业有限公司、浙江钻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方。上海市轻纺集团有限公司有上海智博实业有限公司、乐清市联大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市轻纺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方。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有上海日普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豪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丰集团暖通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方。华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乐清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迅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方。神奇电碳集团有限公司有河南恒瑞炭素有限公司、江苏神州碳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新力铜材导线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方。浙江振华电子有限公司有深圳市天赋贸易有限公司、浙江东禾置业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具体关联信息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与本行均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三、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2020年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应到股东人数、实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实到股东股权占应到股东股权的比例、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本行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了法律和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日,本行召开了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总监票人名单》《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修改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6项决议,通报了《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绩效评价情况报告》等2项报告,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张作武律师、张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召集、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表决结果等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程序和各项决议等过程合法有效。

2020年12月28日,本行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总监票人名单》《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选举办法》《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等3项决议,通报了《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补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信息披露》进行了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非职工监事增补选举。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缪宏益律师、汪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召集、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表决结果等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程序和各项决议等过程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构成情况

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12名,其中职工董事4名,占33.3%;非职工自然人董事4名,占33.3%;企业法人董事2名,占16.7%;独立董事2名,占16.7%。

(二)董事会成员情况表

(三)现任董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四)独立董事情况

1.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行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资格、人数和比例符合监管部门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吴敏乐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任。报告期内,2名独立董事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通过多种方式保持与本行的沟通,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并就经营和运情状况、资产与财务状况、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发表独立见解。独立董事会议出席记录如下:

2.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本行聘请吴敏乐、施放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经本行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每年向独立董事支付薪酬人民币5万元,该薪酬为税前收入。

(五)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本行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上7次董事会会议共表决通过34项决议,通报了19项报告,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调整相关委员会名单等文件。本行的董事会合法有效地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

(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在2020年度各自开展了相应的工作,履行了相应的职责。一是2020年度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二是2020年度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三是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四是2020年度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二十三次会议。五是2020年度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六是2020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共召开二次会议。七是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共召开二次会议。八是2020年度投资管理委员会共召开十一次会议。

五、监事会运行情况

(一)监事会构成情况

至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占42.86%;非职工自然人监事1名,占14.28%;企业法人监事3名,占42.86%。

(二)监事会成员情况表

(三)现任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四)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2020年度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上5次监事会会议一共表决通过12项决议,并通报了43项报告。会议程序和内容符合章程规定,监事会合法有效地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

六、高级管理层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高级管理层构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行长为卓建宁;本行副行长为李永涵、连正杰、张光贵。

(二)高级管理层工作情况

2020年,本行高级管理层按照本行《章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小而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践大零售转型、数字化转型,全行业务保持稳健增长,发展规模创新高,圆满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一是业务发展逆势求进。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新冠疫情的影响。截至2020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568.18亿元、419.76亿元,分别新增63.04亿元、81.04亿元,占全市银行业增量的30%和26%,存贷款总量、增量均位居乐清银行业、温州同系统首位。二是大零售转型亮点突出。积极推进传统贷款向小微市场和线上市场延伸,有效带动业务发展。2020年末,全行新增个人贷款1.23万户、61.78亿元。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396户、16.5亿元,其中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621户,占乐清市首贷户的一半,居全省第5位。新增数字贷款签约3.76万户101.50亿元,用信2.09万户45.39亿元。三是数字化转型扎实推进。加大丰收互联、移动支付、丰收联盟等新渠道和金融场景的建设,新增丰收互联客户10.60万户,新增活跃客户9.63万户,新增一码通商户4697户。加快金融科技应用,上线省联社系统32个,加强大数据平台等自有系统的开发,接入数据宝、百融等外部数据平台。四是抗疫和效益“两战共赢”。面对乐清严峻的疫情形势全面打响“金融战疫”。妥善应对风控压力,持续加大不良贷款的化解、盘活和清收,保持不良贷款低位运行。发展效益保持稳健,2020年实现净利润11.1亿元,同比略有增长。

七、章程无重大变化

八、企业社会责任

2020年,本行秉持“为社会谋价值”的理念,深入开展民生服务、小微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将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相结合。

(一)民生服务大代理。2020年,累计免费代理市民卡101万张,占全市银行业总发放量的70%,免费代理近百万城乡医保参保缴费代扣业务,为全市近一半的新生儿办理“出生一件事”。

(二)小微企业好伙伴。连续第二年推进“阳光小微2000”孵化工程,助力小微企业疫后复工复产,实行延期支付、减息让利的政策。全年为5348户小微企业贷款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减息让利超2亿元。小微企业贷款收息率5.09%,比年初下降1.17个百分点。疫情期间免除制造、餐饮、零售三大行业小微企业利息552万元。

(三)精准扶贫先锋队。承担全部13个山老区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任务,2020年发放贷款5400万元,累计帮助2万贫困农户成功脱贫。对接全市74个薄弱村合作社,信5000万元组建村惠公司,平均提高村社集体收入5万元。

(四) 公益事业排头兵。通过支援抗疫、抗台救灾、公益捐赠等持续回馈社会。疫情初期组织员工志愿者200人次、连续28天奔赴大荆地区抗疫。截至2020年累计捐赠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司法援助基金等公益事业达6000万元。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为有效提升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本行积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明确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终责任,并在董事会下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了《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有效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乐清农商银行客户投诉管理暂行办法》,妥善处理客户各种诉求,对于客户投诉做好登记、调查、处理以及反馈等工作,积极推行接待消费者的首问负责制,做到不推诿不怠慢,2020年共计处置投诉93件。2020年先后开展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守住钱袋子、防范非法集资等专项活动,累计宣传1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受众客户8万余人次、参与员工500余人。

十、反洗钱工作

本行以反洗钱政策为导向,积极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反洗钱主题宣传、反洗钱培训测试、反洗钱检查和审计,建立反洗钱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本行反洗钱内控合规体系,提升了工作有效性。

截至报告日,本行未发生相关需要追责的事件及实际追责情况。

第五章 年度重大事项

一、重要诉讼、仲裁事项和重大案件情况:无。

二、收购、合并及出售资产情况:无。

三、重大的托管、担保、承诺、委托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6号)等有关制度要求及本行2020年6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行股权由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托管。

四、本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处罚情况:无。

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持股比例卓建宁男1972.10行长0.1904%李永涵男1974.02副行长0.1904%连正杰男1975.10副行长0.0581%张光贵男1974.01副行长0.0658%高 燕女1974.03审计部总经理0.0585%王汉文男1971.11财务会计部总经理0.0194%曾向宇男1985.01合规(风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0.0054%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

编制单位: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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