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北京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一.购房资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北京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资质审核

1.1“家庭”的范围是什么?单身的范围包括什么?

家庭的范围包括已婚夫妻双方与未成年子女。单身的范围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1.2资质审核时,其审核的条件和范围都包括什么?

审核时,需审核购房者家庭名下所有在京住房状况,需要将其家庭成员信息一同录入。在资质审核后,过户前,若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需要注销网签,重新进行资质审核,例如:购房人在孕期,且在过户前生产,若过户前给孩子上报户口,则需要重新进行资质审核。

1.3客户资质审核中,如何界定其名下房屋套数?

购买房屋时,其家庭名下,登记和网签的所有住房,均算作家庭名下的房产,并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其住房套数;非同一家庭的2名或以上个人,以共有权的形式共有一套住房的,各自家庭计拥有一套住房;已经取得房屋产权的房屋和已完成网上签约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都计入家庭名下的住房套数。

1.4资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婚姻状态发生变化时,如何处理?具体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需要重新审核购房资质,其注意事项如下:

【已婚——离异】:同时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对未成年子女的归属的约定,如果未成年子女归购房人家庭,那么资质审核时需要将未成年子女计入购房家庭当中进行审核;

【单身——已婚】:需要审核夫妻双方的所有住房状况,若婚后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将该子女计入购房家庭当中进行审核;

【已婚——丧偶】:申请人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更改为丧偶。

1.5进行资质审核时,关于申请人的户口本与身份证地址,有什么要求?

【农/非农居民户口】:户口本地址与身份证地址,同省同市即可;

【北京单位集体户口】:户口本地址与身份证地址都必须为北京户籍,且地址一致;

【其他情形】:人户分离,应按户口所在地地址进行资质审核,申请人重新办理身份证;户籍所在地信息以户口本为准(以户口本首页上的“户口专用”章为准)。

1.6资质审核的流程及时效为多久?

【流程】:提交申请-网签专员制作下发申请表-经纪人将表单与客户确认签字-将表单回传至系统-建委系统审核。

2018年4月1日起,资质审核信息进入建委系统后,涉及相关当事人名下房屋由交易权属系统发证的,申请资格审查时,办理时限减少至1个工作日。

1.7申请通过后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审核通过后,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

注:在此30个自然日内,仅有1次网签机会,若注销网签或超过有效期,则需要重新办理资质审核。

1.8房产继承、房产赠与及夫妻更名是否需要购房资质?

【房产继承】:不需要购房资质;

【房产赠与】:受赠人需要购房资质;若受赠人为所赠房产的共有人,则在接受部分产权时,不需要做资质审核;

【夫妻更名】:接收人非境外人士,不需要购房资质,可直接办理夫妻更名;接收人为境外人士,需要确认其有购房资质后方可办理夫妻更名(境外人士包括: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以及华侨)。

1.9房屋等价置换是否需要资质审核?需要提供什么备件?

不需要做资质审核;提供土地房屋产权等价置换承诺书、置换协议。

2.限购政策

2.1京籍家庭的定义

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即视为京籍户籍家庭。

2.2视为京籍户籍家庭的,包括哪几类情况?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可视为京籍户籍家庭;本人为在京集体户口(学校),其集体户口本首页盖有本市公安局章,且本人页职业一栏显示“博士后”的人员或本人为外地户口,其博士后关系在北京博士后工作站,且可以提供北京居住证的人员,可视为京籍户籍家庭;驻京部队现役军官和现役武警家庭(志愿兵和士官,不属于军官,即:不符合本条所描述的购房资格);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口;注:非本市户籍人口因就学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不能视为京籍户籍家庭;京籍户籍未成年子女,其父母/监护人婚姻状况为离异或丧偶的外埠居民,可按京籍单身家庭购房。

2.3京籍户籍家庭的限购政策

北京已婚家庭只能拥有两套住房,北京单身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达到或超过上述住房套数的家庭,暂停在本市购买住房;在京家庭名下拥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或两限房,暂停在本市购买住房。

2.4外埠家庭在京购房限购政策

外埠家庭在京限购1套住房,若家庭名下在京已有住房,则无法再次申请购买本市住房

买受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社会保险】:近期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卡/证),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者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说明:因工作调转产生的断缴不超过3个月,认可补缴,除此之外,不认可补缴的断缴部分;

【个人所得税】:近期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长断缴不超过3个月),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卡/证),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者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注: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2.5港、澳、台、华侨、外籍人士的限购政策

港、澳、台、华侨、外籍人士购房,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资格审核通过后办理过户业务时需提供”涉外审批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译本公证。

2.6公司、单位或集体,购房的限购政策

中国大陆公司在京购房不受限制(港资或者无营业执照类的政府企业除外);境外机构在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可在本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个体工商户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体工商户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只能出经营者(或家庭成员)产权证;单位、公司或集体购买住宅类房屋,三年内不可上市交易(以网签日期或产权证日期为准)。

2.7通州区的限购政策是什么?

北京市住建委与通州区政府联合发布限购政策:

【京籍家庭】:名下无任何房产,可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其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本市住房,则需满足在通州落户3年(含)以上,或者在通州区连续3年(含)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方可在通州区再次购买1套商品住房。

【外埠家庭】:需要满足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条件的基础上,并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方可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

2.8商办类用房买卖条件?

在2017年3月26日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

在2017年3月26日之后新建商办类项目,个人不允许购买。

购买商办类用房时,需要全款购买。买受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买受人个人名下,在京无任何房产登记(住宅、非住宅)以及商业类房产记录;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60个月(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60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2.9住宅和非住宅的限购套数关系:

购买住宅类房屋:家庭名下已经拥有的非住宅类房屋,不影响买房资质审核时的套数计算;购买非住宅类房屋:个人名下已经拥有的住宅、非住宅、平房,均应计入买房资质审核时的套数计算。三.资质审核备件

3.1申请人不同身份时,资质审核相关备件的要求是什么?

户籍所在地信息以户口本为准(以户口本首页上的“户口专用”章为准)。

3.2北京市在校学生集体户口申请购房资质审核时应提供哪些备件?

学生配偶为京籍户口,则可按照京籍家庭审核;除上述情况外,如在京能提供连续60个月(含)以上社保或连续60个月(含)以上纳税的,可按外埠家庭审核资质;审核通过后,过户时正常提供学生户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学生证。

3.3公司、单位或集体,申请购房资质审核时应提供哪些备件?

公司、单位或集体购房时,不需要做资质审核。

四.注意事项

4.1关于京籍家庭购房资质的注意事项

【情况一】:

北京户籍家庭名下已有“经济适用房”再次购买住房时,若为2008年4月11日之后购买,则客户无购房资质;

如核实后名下确有“经济适用房”,可在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选择“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计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

如果是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购买的,则直接计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

【情况二】:

北京户籍家庭已承租廉租房或是领取补贴的,提交购房资质“可初审通过”但必须签约前到原申请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复核;

【情况三】:

购房家庭房屋产权不能单独登记在没有购房资质的人员名下,只能登记在有购房资质的人员名下,或做共有权。

签约时特别注意“京籍家庭”名下住房状况,避免造成纠纷。

注:本条所提及经济适用房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全文未做特殊说明时,均为一类经济适用房。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