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申诉手持身份证(360申诉手机号被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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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显示公司 机主索10万

事后,王先生向中国移动客服了解情况,客服表示标注系360公司所为,移动公司无法取消。为此王先生找到360客服,对方要求王先生提交话费清单、机主证明才予以受理。

否认侵权 360自称没错

公开渠道获取 未构成侵权

关于隐私权部分,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适用法律若干规定》,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不属于侵权行为。

法官分析 标注功能利大于弊 被禁用不妥

本案是全国首例因安全软件因号码标注而引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西城法院等单位还在近日共同举办了一场《互联网安全软件号码标注民事法律问题研讨会》,对其中蕴含的复杂民事法律问题进行了剖析。

律师说法 恶意标注应属侵权

但同时,董一鸣认为对于被拒接或屏蔽方而言,也产生了更多的不便甚至利益损害,一些号码容易出现误标,在考虑到号码可能被实际使用人废弃后第三人重新启用,会存在未消除标注障碍,如果第三人可能并不存在之前的标注行为,会导致通信受阻。

此外,网络安全服务提供方应当履行保留相关标注信息可查,并及时配合被标注人履行通知、删除或更正义务,如果网络安全服务提供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被标注人侵权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专家声音 标注信息应当核实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龙卫球则认为,规范安全软件号码标注行为应当权衡好各相关利益方权利义务,既要发挥安全软件号码标注对互联网空间善治的作用,又要充分保障被标注者的合法权利。

还有多位专家均认为,安全软件企业应当完善安全软件号码标注行为的基本规则,避免主动标注或拦截电信信息,标注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准确,避免误导性表述,要保障被误标、恶意标注、误拦截用户及时、便捷、低成本的救济途径。通过行业协会或政府主管部门,各个企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可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号码标注服务质量。

来自法律图书馆

腾瑞小编提醒

王立众律师!先后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侦专业),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并于法学院毕业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事专业法律工作至今15余年。另外,具有国家级经济师,全国企业法律顾问,中级教师资格等资质。自司法考试后即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坚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专研,衔接。擅长于侵权(人身损害,道交事故等),不动产、婚姻家庭、合同、公司法务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兼攻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劳动仲裁等。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案件歌非诉业务。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能够谨慎,客观;诚信,公正的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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