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向抖音索赔500万元 app(快手和抖音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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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快手诉抖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
2.“劲牌”山寨“劲霸”,法院判赔71.6万元
3. 广东首例平行进口侵权定性案终审宣判
4.上海知产法院就一专利纠纷案先行判决侵权,后续判赔700万
5.复制网游创建私服牟利279万案,被告人因侵犯著作权获刑3年!
6.谷歌或遭美国多州发起反垄断诉讼:不排除被分拆
7.李佳琦申请注册“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
1.快手诉抖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
快手向抖音索赔500万元 app(快手和抖音的区别)
近日,因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后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原告”)将“抖音”运营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索赔500万元。据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原告诉称,其从商标权人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获得了“快手”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经多年运营,“快手”已成为国内最著名的短视频移动应用平台之一,拥有极高的用户量及知名度,涉案商标在相应领域内也取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原告发现,在第三方应用商店“360手机助手”内输入“快手”二字,出现的搜索结果第一条并非“快手”产品,竟然为“抖音短视频”APP,并且在应用程序名称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点击该搜索结果即可完成“抖音短视频”应用程序的安装及正常使用。原告认为,被告将“快手”设置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利用了其公司在春节期间斥巨资推广运营产品的契机以及“快手”商标知名度推广宣传,且使得原告提供的产品与其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削弱,从而实质上损害了原告获取的商标专用权,因此构成商标侵权;此外,被告的行为增加了“抖音”产品获取用户的机会,减少了本应属于“快手”的用户数量,损害了其合法利益,属于混淆他人商品名称的“食人而肥”和“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针对原告诉被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被告方面日前回应称,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同时表示其已在2020年3月向海淀法院递交诉状,就原告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推广中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相关产品品牌为“快手”产品导流等问题提起诉讼。据了解,该案已完成证据交换。2.“劲牌”山寨“劲霸”,法院判赔71.6万元

日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诉人苏州市劲牌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劲牌公司”)、刘某某与被上诉人劲霸男装(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劲霸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进行宣判,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劲牌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刊载声明、消除影响,劲牌公司赔偿劲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71.6万元,刘某某在3.15万元范围内与劲牌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刘某某就其独自实施的商标侵权行为赔偿劲霸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据悉,劲霸公司系“劲霸”“K-BOXING”以及拳王形象系列注册商标权利人。2017年9月,劲霸公司发现上海两家沃尔玛商场里的劲牌服饰专卖店内销售的服装、店铺门头、外包装袋、吊牌等上的标识与劲霸公司的注册商标近似,该服装吊牌上载有劲牌公司生产信息。刘某某是劲牌公司上海地区销售总代理。
劲霸公司认为
劲牌公司的行为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刘某某作为劲牌公司上海地区总代理,在其两处经营场所用以进行展示、宣传的被诉侵权标识为劲牌公司统一制作,理应对其实施的帮助侵权行为在相应范围内与劲牌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劲牌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劲霸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刘某某在3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劲牌公司与刘某某共同负担劲霸公司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1.6万元。
劲霸公司辩称
其系“劲”“劲牌”文字为核心内容的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该系列商标多数早于权利商标申请注册时间,故其拥有在先的商标权利;“劲牌”作为其自身企业字号,其享有合法使用的权利,且其使用方式不构成对劲霸公司权利商标的侵权。刘某某认可其为两家劲牌服饰专卖店的实际经营者,但辩称其系劲牌公司合法授权的销售商,商品来源合法,其销售行为没有侵犯劲霸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审:劲牌公司构成对劲霸公司的商标侵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诉侵权标识“劲牌男装”与涉案注册商标“劲霸男装”的整体文字运用风格构成近似;被诉侵权标识

与涉案注册商标

均为图文组合商标,两者在排列组合、文字风格等整体效果上接近,构成近似且足以混淆,故构成侵权。本案中,劲牌公司将被诉侵权标识与男装商品、服装吊牌及其外包装相结合,并投入市场进行流通,故劲牌公司承担的责任范围理应覆盖其实施的全部被诉侵权服装之生产与销售行为;刘某某基于特许授权关系,对劲牌公司所生产的部分被诉侵权服装实施了销售,应就此与劲牌公司一并担责。刘某某在其两处经营场所的门头及店内装潢中使用的部分被诉侵权标识系由刘某某单方制作,相关侵权责任由其独自承担。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劲牌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刊载声明、消除影响,劲牌公司赔偿劲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71.6万元,刘某某在3.15万元范围内与劲牌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刘某某就其独自实施的商标侵权行为赔偿劲霸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一审判决后,劲牌公司与刘某某均不服,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知产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被诉侵权商品与劲霸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均为男装,两者的销售区域亦存在重合,而男装属于日常消费用品,相关公众在选择、购买时施以的注意力相对较低。其次,劲霸公司在经营及宣传活动中长期使用包含“劲霸”、“K-BOXING”字样、图形或其组合的注册商标,“劲霸”品牌在男装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因此,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被诉侵权标识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劲霸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劲牌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服装吊牌、外包袋上使用与劲霸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刘某某在其经营店铺门头及背景墙使用与劲霸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足以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构成对劲霸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刘某某系劲牌公司上海地区的销售总代理,对其销售的侵权商品未能履行审查和注意义务,无法基于合法来源豁免其赔偿责任。应在一定范围内与劲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刘某某在涉案店铺门头、背景墙使用的标识并非《特许授权书》约定使用的标识,且其对上述标识的使用已经超出了为销售商品而进行指示性使用的合理范围,故该侵权行为系刘某某自行实施,相应的赔偿责任应由其独自承担。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3.广东首例平行进口侵权定性案终审宣判
平行进口商品指未经商标权人直接授权,从海外进口、销售由商标权人或其许可人制造并投放市场的产品。
日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宣判了广东首例平行进口侵权定性案件,判决被告施富公司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据悉,德国OBO公司是OBO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其通过定立排他许可使用合同的方式,许可欧宝公司在中国大陆开展相关产品销售业务。2018年4月,欧宝公司发现施富公司从新加坡进口OBO品牌防雷器产品至我国销售,但该公司并未获得德国OBO公司的经销授权。因此,欧宝公司将其起诉至广州南沙法院。
涉案同款产品

欧宝公司认为,施富公司的行为侵害涉案商标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被广州南沙法院一审驳回。欧宝公司不服,上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产品是合法来源于商标权人的正品,施富公司未损毁、遮盖商标标识,未变更产品质量和包装,不侵害涉案商标权。而该平行进口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德国OBO公司商标标示产品来源的功能,更不会损害其商标承载的信誉,以及国内消费者的利益。同时,施富公司寻求低价产品降低经营成本、追求商业利润的行为,不具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可责性,行为过程也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施富公司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4.上海知产法院就一专利纠纷案先行判决侵权,后续判赔700万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侵权事实部分先行判决的基础上,对一起专利权纠纷案的损害赔偿部分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卢卡斯公司”)、被告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富可公司”)赔偿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下称“瓦莱奥公司”)经济损失600万元及合理费用100万元。2019年1月22日,上海知产法院首次依法运用先行判决方式,对原告瓦莱奥公司与被告卢卡斯公司、被告富可公司、被告陈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侵权事实部分作出先行判决,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据了解,上述案件原告系名称为“机动车辆的刮水器的连接器及相应的连接装置”的发明专利权人。原告发现三被告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雨刮器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构成对其专利权的侵犯,故诉至上海知产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0万元。2019年1月22日,上海知产法院对该起案件侵权事实部分先行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原告享有的专利权保护范围,被告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立即停止对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侵害。判决后,被告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提起上诉。2019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上海知产法院继续审理该案侵权损害赔偿部分。原告称,本案就侵权事实先行判决后,被告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仍在继续销售侵权产品,甚至在部分先行判决经二审维持生效后,原告仍购买到了侵权产品。此外,两被告企图通过新设立的公司继续销售侵权产品,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鉴于该两被告并未有停止侵权的意图,主观恶意大,且原告亦增加了合理开支的数额,故原告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支付赔偿金2500万元(包括经济损失1500万元,惩罚性赔偿1000万元),并赔偿原告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开支300万元。
被诉侵权产品

被告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共同辩称,不同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惩罚性赔偿金以及合理费用均缺乏法律依据。经审查后,上海知产法院准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关于原告主张依据被告侵权获利的方式计算赔偿数额,符合法律规定;关于原告主张的惩罚性赔偿,经查,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被告存在恶意侵权,因此法院认为不具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综上,上海知产法院判决被告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赔偿原告瓦莱奥公司经济损失600万元,对公证费、翻译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100万元予以支持。5.复制网游创建私服牟利279万案,被告人因侵犯著作权获刑3年!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也呈现新形式,除了通过网络传播侵权文学、影视作品外,还出现借助电脑网络手段或以复制游戏源代码等方式侵犯著作权的案件。近日,淄博市博山区法院审结一起侵犯知名网络游戏著作权案件。
简要案情
2013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复制上海数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千年3》网络游戏软件程序、内容的方式,私自创建游戏服务器,开设私服游戏《柔情千年》,并通过自己设立的互联网站对该《柔情千年》网络游戏进行推广,同时向游戏玩家提供该《柔情千年》网络游戏的客户端程序下载,供网络游戏玩家下载注册后使用。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柔情千年》游戏软件与《千年3》游戏软件内容相同,构成复制关系。经山东计算机司法鉴定所鉴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25日,被告人张某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791388.00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主动上交违法所得220万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有视为自首情节,并已主动上缴违法所得,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6.谷歌或遭美国多州发起反垄断诉讼:不排除被分拆

据外媒报道,由德克萨斯州领导的美国多州总检察长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向谷歌发起反垄断诉讼。此外,知情人士透露,美国司法部最早可能在今年夏天向谷歌提起诉讼。据悉,谷歌、Facebook、亚马逊和苹果等科技巨头都面临一系列调查。而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Ken Paxton)表示,他们正在与自称受到谷歌伤害的企业进行沟通。“我们对谷歌的反垄断诉讼并没有因为新冠疫情而放缓。”他在声明中解释道,“我们希望今年秋天结束调查。如果发现证据确凿,就会尽快提起诉讼。”今年2月份,帕克斯顿曾表示,他不排除对谷歌施加任何惩罚措施,包括分拆在内。对此,谷歌拒绝置评。美国司法部尚未作出回应。7.李佳琦申请注册“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

声音商标是指由足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本身构成的商标。
据报道,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日前申请注册声音商标“oh my god,买它买它!”,商标国际分类为35-广告销售,目前状态为等待审查。值得一提的是,直播带货主播李佳琦为该公司股东之一,持股49%。而申请商标的这句话也是李佳琦本人的标志性口头禅。对此,李佳琦方面回应称,此商标系保护性注册。据了解,2014年5月1日修订后的《商标法》施行后,商标局依法开始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出台了《声音商标形式和实质审查标准(试行)》。根据这个标准,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只有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某种声音与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之间建立起特定联系时,声音才可能获得核准注册为商标。此前,QQ标志性提示音“嘀嘀嘀”就是一个声音商标。但要申请到声音商标并不容易,腾讯也是前后辗转四年时间才拿到。泸州老窖公司曾试图申请“国窖1573”的广告声音为声音商标,最终未被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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