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工作制是什么意思利弊(996工作制对身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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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还算好的,有一次三天两夜没睡觉,一个月都休息不了一天,头发大把大把地掉。”24岁的程序员小陈向南都记者倾诉,由于上一份工作令人刻骨铭心,当她看到国内程序员集体抵制“996工作制”时,自然成为十几万声援者中的一名。
近日,有程序员在知名代码托管平台GitHub发起一个名为“996.ICU”的项目,意即“工作996,生病ICU”。网友可以添加实施该加班制度的公司,并给出证据链接,以此抵制“996”。截止4月9日,该项目已有超过19.7万人参与,超过80家互联网公司被曝光。
所谓“996工作制”,即上午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工作6天,且为无偿加班的工作制度。对此,有学者向南都记者表示,“996”等加班现象,实际上在各行各业都普遍存在。她认为,我国《劳动法》应增加标准工时,制定每周工作48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的工作制度,“降低标准后,就没有那么多违法加班了,然后再严格执法,也就是‘低标准、严执法’”。
小陈今年24岁,大学毕业前,她参加了java培训,去年入职济南一家主要做互联网外包业务的企业。
她表示,这家公司加班“超级多”。“‘996’都算好的,早上八点半上班,晚上不一定什么时候下班,忙的时候后半夜下班是常有的事情,第二天照常上班。”她说。
小陈表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通宵过十几次,最严重的一次三天两夜没睡觉。“那段时间一个月都休息不了一天,头发大把大把地掉。”她说。
更令她不满的是,当时公司说有加班费,只要加够8小时,就算一天工资,然而这些加班费最终也没有全部兑现。
小陈表示,由于无法忍受这样的工作节奏和压力,今年她选择跳槽到了另一家互联网公司。她坦言,目前的新公司也加班,但是少一些。“加班不会那么严重,最严重也就‘996’吧,我已经很满足了。”她说。
近日,南都NDX实验室发起“‘996’(高薪)VS非‘996’(低薪),你会选哪个?”的热点站队,结果显示,过半网友选择非996(低薪)。选择996的原因方面,76.1%的网友选择了996(高薪)。南都网友“三荣周文炳”表示,“这个社会离不开钱,有钱基本就有一切。”
还有19.3%的网友称,会冲着平台机遇选择“996”。如“DUDU”表示:“若我是职场新人,会选择高起点的‘996’”。
是什么原因让人们不愿意接受“996”?调查显示,43.8%网友表示是为了身体健康,如“DUDU”认为,到了一定年纪有钱没命花是最可悲的了。“Z廣.j”留言说,以前做设计时,早上7点30上班,晚上11点下班,有时还要加班加到2点左右,还只发一点点工资,“那才是拿命生活”。
还有47.7%的网友不接受“996”,是因为不希望个人生活被工作占据。如“Water”表示,“没有生活赚钱有什么意义?”
当然,“996”并不意味着高薪,有多名网友的情形与小陈相似,雇主不是令人羡慕的互联网“大厂”,而是二三线城市的小型公司,同样“996”加班到吐,薪水也不理想。
自2018年底以来,多家互联网公司被爆出裁员潮,尽管这些公司后续否定裁员风波,但悲观情绪仍然弥漫互联网行业。
业界指出,当前互联网人口红利正在逐渐消失,加之经济运行有较多不确定因素,互联网公司可能为降低人力成本,纷纷选择“裁员”或“变相裁员”来度过“寒冬”,因此许多程序员无奈以“加班”来保住工作岗位。
企业负责人如何看待当前的加班现象?某营销策划公司创始人卓先生表示,任何行业都会有加班,作为公司创始人,他认为公司与员工是双向选择的,但是他认为公司不应该提倡加班,至少不应形成一种制度和文化。
另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梓健也向南都记者表示,许多小公司的确存在加班现象,但多数情况是由于公司较小,大家心是在一起的,所以加班也是自愿的。“如果将这种加班模式制度化,就会成为压榨。”他说。
梓健还指出,如果将“996”加班制度化,也只有生活压力较小的年轻码农敢辞职,有妻有儿有房有车的中产阶层多数只能默默忍受,假装自愿。
“你不干,下面的年轻人多着呢,说不定价格比你还低,公司还巴不得(你辞职)。”从事游戏策划已有5年的肖俊说。对于此次程序员抵制“996”的努力,他的态度较为悲观。他认为公司追求效益和效率,加班无可厚非,而且当前大环境并不好或不如预期,更加剧了这种加班现象。
“自愿加班”是否成立?南都记者了解到,部分企业公开将“996”制度化,甚至让员工签订“自愿放弃假期”的协议,2016年9月起,就有网友爆料58同城实行全员996工作制;有赞公司在今年公司年会上宣布正常工作时间为早上9:30到晚上21:00,遇紧项目,一周工作6天。而更多企业虽然没有明确“996”,但也用其他方式让员工“自愿加班”,并以“职工自愿加班”为理由,搪塞来自劳动部门或工会的指责。
许多员工表示,所谓“自愿加班”其实都是“被自愿”。“不信有人会自愿加班,除非刚毕业想快速学习的新人。对于‘996’,更多人只能接受,要么干,要么滚。”肖俊说。他认为,职工往往没有谈判的筹码,员工自愿加班,其实是别无选择。有网友表示,如果不加班,绩效、奖金和股票配置都会受到影响,甚至成为被淘汰的对象。
对于“职工自愿加班”“劳动者放弃休息权”等现象,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阳雪雅也指出,“劳动者放弃休息权”,往往被用人单位当作规避法律的手段。
她表示,劳动者放弃休息权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是企业征得劳动者同意,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的加班;第二种情形是劳动者自己安排的加班。
然而,这其中劳动者究竟是为何放弃休息权,往往容易被忽略,于是用人单位通过多种规避法律的方式,损害劳动者休息权,造成隐性加班问题。
“如果行政机关完全忽略劳动者主动放弃休息权的深层次原因,则劳动者的休息权就不会真正实现。”她表示。
阳雪雅认为,劳动者由于处于弱势地位,有时并不是在理性情况下放弃休息权、选择主动加班的。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手段仅仅规制用人单位的做法过于简单,有必要对劳动者放弃休息权也进行适度规制和干预。
“996”等加班现象在互联网行业更加突出吗?
对此,长期研究劳动法与劳工关系的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常务理事刘明辉向南都记者表示,当前我国的“996”等加班现象是一个普遍现象,在服务业或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加班情况比互联网行业可能还要严重。“加班现象普遍,根本原因是立法问题。”她表示。
南都记者了解到,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确认了“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然而,在“44小时”的工时制度施行一年时间后,1995年通过《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规定从当年5月1日起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刘明辉表示,国际劳工公约建议的工时标准为每周48小时,而我国每周为40个小时,在国际上标准是比较高的,甚至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标准,这不符合我国国情。
“工时标准是和生产效率挂钩的,我国生产效率没有那么高,无法达到这个标准,所以大量的、普遍的违法加班现象就产生了,法院也没有办法执行,否则会有很多企业被罚款后破产,导致更多人失业。”刘明辉说。
她认为,由于我国劳动标准过高,无法执行,才导致执法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而,一些更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加班现象,也无法得到有效监管。
她表示,近年来加班导致的“过劳死”事件不时发生,这不仅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会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
为解决加班乱象,她建议,我国当前应在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为首要原则的前提下,尊重经济规律,降低劳动工时标准,制定每周48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的标准。“降低标准后,就没有那么多违法加班了,然后再严格执法,也就是‘低标准、严执法’。”她说。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胡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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